电信学院关于西安交通大学选举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6-11-08编辑人:张平洋

各位老师:

   您好!

   根据《中共西安市委转发<中共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全市区县、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市发〔2016〕6号)、碑林区选举委员会关于《西安市碑林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和雁塔区选举委员会关于《西安市雁塔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的要求,西安交通大学结合实际,已召开

西安交通大学选举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

部署

会议。根据碑林区、雁塔区选举工作安排确定,

兴庆校区选举日为

20161129

  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是一项重要的工作,请各单位充分重视。

  各单位提名推荐、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有关规定如下:

1.

代表候选人可分别以三种形式提名推荐:以分选区为单位提名产生;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提名推荐碑林区代表候选人名额不得超过2人。凡符合法律规定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一律列入候选人名单,任何人不得随意调换或增减。

2.

提名推荐候选人条件:

(1)按照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代表候选人应该有宪法法律规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3)密切联系群众,在工作和学业上发挥带头作用,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具有较强的履职能力和参政议政能力。

(4)具有良好社会形象,得到群众广泛认同。

3.各单位将候选人姓名、票数按照附件1统计,于11月10日11:30之前回复至该邮箱。 附件2是

西安交通大学选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安排及进度表。

谢谢配合!


姓名:李俊

单位:西安交通大学 电信学院 行政部

电话:(029)82668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