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西安市委转发<中共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全市区县、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市发〔2016〕6号)、碑林区选举委员会关于《西安市碑林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和雁塔区选举委员会关于《西安市雁塔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的要求,西安交通大学结合实际,已召开
西安交通大学选举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
部署
会议。根据碑林区、雁塔区选举工作安排确定,
兴庆校区选举日为
2016年11月29
日。
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是一项重要的工作,请各单位充分重视。
1.
代表候选人可分别以三种形式提名推荐:以分选区为单位提名产生;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提名推荐碑林区代表候选人名额不得超过2人。凡符合法律规定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一律列入候选人名单,任何人不得随意调换或增减。
(1)按照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代表候选人应该有宪法法律规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3)密切联系群众,在工作和学业上发挥带头作用,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具有较强的履职能力和参政议政能力。
(4)具有良好社会形象,得到群众广泛认同。
3.各单位将候选人姓名、票数按照附件1统计,于11月10日11:30之前回复至该邮箱。 附件2是
西安交通大学选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安排及进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