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好,
近期我校多个学院的多位老师由于各种原因违反国家及学校的相关外事规定,以致省外办在国庆前暂停我校整个因公出访业务达10天并勒令我校国际处对当事教师进行处理,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影响。为此国际处于今日上午(10月11日)专门召开会议进行通报,并下达了“进一步加强因公出访工作的通知”。为杜绝同类事件的发生,按照国际处的要求,现将我院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因公出访管理的措施公布如下,请各位老师遵照执行。
1、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出访。
2、不得擅自延长出访时间、绕道、前往未批准国家。
3、按时交还因公证照。
4、不得持因公护照按因私渠道赴使馆办理签证。
5、不得擅自修改邀请函。
6、严格进行因公出访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未公示或公示未到期者,不予办理审批手续。公示期满后持相关文件到我处办理因公出访审批手续。
7、因公出访审批不得使用签名章,院、系审核必须由负责人亲笔签名。
8、如教师由于工作繁忙找学生代为办理审批手续,一定要跟学生讲清楚相关流程,以免由于信息不对称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9、由于因公出访审批管理更加严格,流程也较之前复杂,请各位老师务必提前办理以免延误因公出访行程。
附件是国际处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访工作的通知”,请各位老师查阅。
对以上措施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我联系(电话:82668007)。
2016-10-11
杨嘉琪